点击「图们江报社」可快速   本报讯(记者李莹)日前,珲春市召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

  会上,解读了《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宣读了《珲春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宣传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深化缴费便利化改革,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缴费服务;要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保,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为参保人提供贴心服务,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据了解,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每人每年元。成年人中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每人每年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每人每年90元。城乡特困人员个人不缴费。

  据介绍,年珲春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为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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