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拟表彰对象公示,来自四川的11名个人和8个集体拟被表彰。其中,侯正超拟被表彰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一级英雄模范,金堂县应急管理局、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甘孜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攀西监察分局、成都市金牛区消防救援大队、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凉山彝族自治州支队西昌市大队、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普光队、泸州市红十字山地救援队拟被表彰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李思能、何鹏飞、张尖、陈华、王忻、龙锋、白云平、白春、苟忠拟被表彰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董晓伟拟被表彰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关于全国应急管理系统

一级英雄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单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肖文儒等8人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拟表彰对象(含追授2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处等99个集体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靳玉光等人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含追授2人)、高友国等30人为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拟表彰对象(含追授1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应急管理部

1.人事司

联系—

传真:—

电子邮箱:yjglb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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