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5年首批接受统计
年首批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证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年4月15日-6月19日期间,将对第一批抽中单位(见附件1)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年统计年报表、年统计定期报表数据质量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请各单位准备相关材料,迎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请各单位予以监督和配合。各单位应在执法检查前开展自查工作,对已上报的年统计年报表和年统计定期报表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并据实填写《自查表》(见附件3)。凡自查发现的问题,本行政机关将在执法检查后期处理中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感谢你单位对政府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工作的支持! 附件1:年首批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2:《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 附件3:《自查表》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nchunzx.com/hcxw/4853.html
- 上一篇文章: 珲春希尔顿酒店难道你不知道,幸福是靠
- 下一篇文章: 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强全市医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