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珲春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名村党组织书记,其中,3名为朝鲜族,3名不限民族,4名村书记兼任“中心村”党委书记。

二、招聘范围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

2.退役军人;

3.返乡创业人员(珲春市返乡创业人才库中备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年9月26日至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5.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

6.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具有珲春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应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曾受到过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人员。

4.在读非年毕业生。

5.在读非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珲春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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