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环保局积极推动环境法治工作
要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全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和裁量尺度。珲春市环保局从改善法治的生态入手,通过法治的环境来推动环境的法治,最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改善,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是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大力宣传法治环境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导向带动作用,又曝光严肃查处的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等典型案件,增强了震慑和教育作用。 二是改善执法生态。将有效的行政手段及时转化为法律手段,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减少执法阻力。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野蛮执法、执法犯法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树立法律权威。随着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出台,环保的执法力度越来越强大,对违法行为,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强制手段,树立环保执法权威。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做到在执法理念上由重管理轻服务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在执法行为上由随意执法向规范执法向柔性执法上转变,在执法监督上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五是加强法律服务。珲春企业现已由普遍守法的状态迁移,市政府和环保部门应有更多的作为,主动为投资者、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寓行政执法于服务之中,帮助企业建立起绿色环保生产理念,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改善珲春市的软环境和执法生态。 坚定不移推进绿色转型发展 为决胜全面小康 共创美好延边而努力奋斗 延边环保bao网站新址:健康中国重要影响力年度人物白癜风惠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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