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珲春市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初次
刘云涛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790/ 珲春市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初次创业补贴元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号)文件要求,支持重点群体创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初次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及条件01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 (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所在地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备注: 1、“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2、关于初创补贴“首次”的定义是“之前从来没有注册过工商营业执照”,如果在审核中发现经营者曾经注册过工商营业执照,不予受理;补贴标准02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元,符合条件人员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03(一)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珲春市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购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5.企业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经营者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6.正常运营证明(至少一项):创办企业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1.《珲春市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购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4.企业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经营者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5.正常运营证明(至少一项):创办企业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三)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退役军人需提供:1.《珲春市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附件2),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购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5.企业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经营者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6.正常运营证明(至少一项):创办企业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申报流程04(一)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向珲春市各街道、乡镇人社所或所辖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各人社所或社区服务站受理后,在吉林省就业信息系统中做个人基本信息和单位信息维护。(二)初审。由街道、乡镇人社所汇总整理材料,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初审,初审通过材料统一报送市就业服务局。(三)复核。市就业服务局会同乡镇、街道人社所对申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进行实地踏查,走访和调查,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复核。(四)公示。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延边就业创业网和珲春就业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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