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珲春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根据《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发[]33号及《珲春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珲人社联发[]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省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空缺的实际情况,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公益性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协理员3人,珲春市妇女联合会妇联协理员3人,珲春市民政局社区养老服务员4人,珲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残联协理员5人,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协理员5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随军家属、退役士兵、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进入公益性岗位后取消低保资格)、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具有珲春市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的只限失地农民)、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年珲春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7月9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珲春市站前西大街号)。 联系人及孙长英--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需到本人居住的社区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件照片,填写准确完整的《年度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在报名现场领取。 (四)准考证发放 报考考生准考证由珲春市人社局发放,发放时间年7月13日,发放地点: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5号窗口。(超过发放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考试范围:职场礼仪、职业道德及时事政治。 试题范围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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