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珲春出口加工区海关卡口全天候执勤、区内巡查、视频监控检查以及协助海关抽查和验放货物、单证管理等辅助性海关监管工作力度,经合作区管委会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年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聘卡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6名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海关协管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男性,身高cm以上,身体健康。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珲春户籍。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11月11日至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1日为准。

7.熟练操作电脑,掌握office软件。

8.适应倒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

4.在读的非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年珲春市国际合作示范区招聘卡口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设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年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聘卡口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1),《登记表》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五)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会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结果会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体检。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医院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劳动报酬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3年,工资元(扣除五险后),聘用合同到期后视工作表现顺延聘期,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请各位考生随时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nchunzx.com/hcfz/15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