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法院审判法官王晶普法宣传讲座,告诫身
点击进入珲春最强朋友圈 本地商家免费入驻丨免费发布供求信息 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 安嘉和家暴妻子的画面 至今看来,仍旧是不少人心理的“阴影” 家庭暴力一直是社会尤为的焦点问题。自年7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研究论证工作正式开始。 近日,珲春市法院家事审判法官王晶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讲座。王晶法官讲解了新婚姻法中家庭纠纷的成因、类型、特点、解决途径、调节原则、调节方法以及调节技巧等等。通过真实的案例让老百姓增进对法律的了解,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案例一) 申请人谢某(女)与被申请人陆某结婚十多年,婚后陆某经常殴打、辱骂谢某。谢某曾向社区、妇联寻求过救助,亦多次报警,但陆某丝毫没有收敛。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使谢某陷入极度恐慌,有家不敢回。年5月25日,谢某不堪忍受,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陆某殴打、威胁、辱骂及骚扰、跟踪谢某,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抄送给当事人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派出所,形成人民法院—社区居委会—社区派出所三方联动的工作模式,全方位保障谢某的人身安全,帮助谢某尽早走出家庭暴力的阴霾。 但在该院组织谢某与陆某到法院进行回访时,陆某在法院追打谢某,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该院依法对陆某予以训诫并处以十日拘留。在拘留期间,陆某认识到错误,在拘留所内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要与妻子和睦相处,不再殴打、辱骂、跟踪妻子。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人民法院依法处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案件。对于公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采取处罚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落到实处,不仅要靠当事人的自觉遵守和相关单位的监督,同时也需要对违反者进行依法制裁。 (案例二) 申请人张某某(女)与被申请人熊某某为同居关系。张某某向法院申请述称:张某某与熊某某于年同居生活,年张某某双眼病变失明后,熊某某及其父母对张某某百般虐待和实施暴力,为此张某某亲属多次报警,张某某亲属也多次遭熊某某及其家人的威胁、限制人身自由。年3月12日,熊某某将张某某打伤,在张某某入院治疗期间,熊某某拒绝看望和道歉。之后,熊某某将张某某驱赶出家门并拒绝支付医药费,致张某某居无定所、食无来源、生病无人照料和无钱医治。张某某向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禁止熊某某对其语言侮辱、恐吓、谩骂和肢体暴力、殴打、限制其人身自由;禁止熊某某对其近亲属进行骚扰、侮辱。 (裁判结果)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裁定禁止熊某某对张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熊某某骚扰、侮辱张某某及其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熊某某均为残障人士,双方虽未领取结婚证,但同居多年,并育有一子。张某某近年来因眼疾加重,生活无法自理。熊某某及其家人平日对张某某非常粗暴,年对张某某进行了暴力殴打,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均对双方纠纷进行过多次调处。 法院依据张某某的申请,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送达了张某某、熊某某以及当地的村委会及派出所。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熊某某没有再采取过过激行为。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权益,法院联系当地综治办、村委会共同做工作,最终确定张某某有权在该村的拆迁房分配中获得一人份额的拆迁房屋面积,现张某某已回到其娘家居住,其户口也与熊某某拆分。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真正起到了为妇女维权、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的作用。 (案例三) 申请人李某(女)与被申请人宋某系夫妻关系,年11月结婚。年宋某开始对李某实施捆绑、殴打、谩骂等暴力行为。年3月15日,李某在被连续殴打三天后,逼迫无奈从家中跳楼,跳楼又被宋某抱回楼上继续殴打,直至李某坚持不住,宋某才拨打急救电话,医院救治。在医院治疗期间,医院骚扰李某,辱骂医生、病人及李某家属。李某于年9月28日向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禁止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宋某骚扰、跟踪、接触李某及其近亲属。 (裁判结果)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陈述及公安机关记载材料、医院病情介绍单、皇姑区妇联出具的意见等材料,认定李某面临家庭暴力风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裁定禁止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宋某骚扰、跟踪、接触李某及其近亲属。 (典型意义)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涵盖了诉前、诉中和诉后各时间段,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依附离婚诉讼,本案李某就是在两次离婚诉讼间隔期间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当地妇联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李某出具意见,有效维护了家暴受害者的权益。法院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保护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除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以外,大家也应当学会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勇于对家庭暴力说“NO”! 编辑:六六 信息来源:新文化报、信阳刘伟新浪博客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苯酚毒性北京治疗白癜风一般需多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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