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220元调整至2
看完点击"掌上珲春"看珲春最权威资讯! 珲春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 全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全市人民要积极参与 吉林省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补助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由元调整到元 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元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补助标准。各统筹地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元调整至元;大中小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标准不变)。 年政府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元,省财政承担.2元,市县财政承担76.8元(延边地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央财政补助元,省财政承担75.6元,延边州所属市县财政承担50.4元。) 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城市困难居民参保予以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为:城市特困人员(含孤儿)每人补贴元(其中:大中小学生和儿童每人补贴4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补贴50元(其中:大中小学生和儿童每人补贴40元)。 掌上珲春 珲春权威媒体资讯尽在掌握 个人 点击标题上方蓝字掌上珲春苯酚的性质我们该如何理解北京治疗白癜风比较好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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