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任性的执法
年4月,常洪德、王艳俊、付刚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年5月,他们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到12年。几经反复,年12月,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终于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决定“不起诉”。按理说他们的案子到这时就该结束了,可是很遗憾,半年多过去了,他们依然没能走出这起案件带来的阴影。 (-05-26央视-焦点访谈) 欢迎爆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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