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对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名单公示的公告》,我州珲春市跻身公示名单。

关于对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

建设名单公示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51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指引(-年)》(吉科发农〔〕号)相关要求,经市(州)推荐,省科技厅通过形式审查、咨询评议和实地考察等程序,确定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0月11日-10月17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书面反应,反应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联系 十月强音!央视网秒精彩巨献,以“延边视角”见证祖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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