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吉林省一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我国著名白癜风研究专家 https://m-mip.39.net/nk/mipso_5941745.html 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1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6号)《关于全面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安图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图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43家事业单位,提供了94个岗位,共招聘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9人,招聘范围为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其余21人均为急缺人才和常规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向上滑动阅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5月19日至年5月1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5月19日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7.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精神,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要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岗位条件设置不得体现“全日制”要求。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在设置岗位资格条件时,不得从逻辑关系上产生排斥非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现象。符合岗位条件并持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不受统招限制均可报名。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向上滑动阅览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5月28日----年5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安图县图书馆(安图县九龙街龙安路11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格式JPG)。 其中,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进入报名场所。 1.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境外回国参加报名人员未满隔离35天不得参加。超过35天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2.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报名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3.报名者进入报名场所前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4.报名者报名当天在进入报名场所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送隔离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报名者在返(来)安、往返报名地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现金),免笔试缴费标准为每人25元(现金)。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年报考安图县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三者有其一即可。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年5月,即到年5月(含5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6.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的,以《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长按识别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19日-年5月1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7.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精神,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要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岗位条件设置不得体现“全日制”要求。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在设置岗位资格条件时,不得从逻辑关系上产生排斥非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现象。符合岗位条件并持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不受统招限制均可报名。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年图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阅览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6月5日至6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图们市锦水街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党员岗位需提供入党志愿书以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年图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件可在图们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存入U盘报名现场提交),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格式JPG,大小不超过kb,照片备注名为考生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清晰完整,存入U盘报名现场提交)。报名时需提交纸质版《年图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要求A4纸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按手印交纸质版。 其中,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或代报人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报名场所。进入报名场所前依次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测量体温,无异常才可进入报名场所参加报名。报名人员完成报名后应立即离开报名区,不得在报名区逗留。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现金),免笔试缴费标准为每人25元(现金)。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年6月16日至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年图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和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5.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三者有其一即可。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点为年5月(含5月),即到年5月(含5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6.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图们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延边州户籍和图们市户籍的,迁入延边州或图们市户籍截止时间为年5月19日前(含5月19日),报考限制户籍岗位需提供户口本,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涉及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长按识别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年5月19日至年5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5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阅览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综合岗位考生报名时间 年5月26日---年5月2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教育部门考生报名时间 年5月28日---年5月29日 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卫生部门考生报名时间 年5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注:由于疫情原因,本次报名采取分散式报名,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详见附件5)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名,一律按未报名成功处理。 报名地点: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格式JPG)。报名时需提供附件6,《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用A4纸打印,按要求完整填写并上交纸质版。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附件4,《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用A4纸打印,按要求完整填写并上交纸质版。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进入报名场所。 1.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境外返回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隔离期未满21天不得参加报名、考试。隔离期满14天或21天的镜外返回人员,需提供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报名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3.报名者进入报名场所前须扫“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21天内有出入境旅居史的不得进入报名场所。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七天内核酸检测证明。 4.报名者报名当天在进入报名场所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送隔离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报名者在返(来)敦化、往返报名地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现金),免笔试缴费标准为每人25元(现金)。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年6月17日至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年5月,即到年5月(含5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6、年报考敦化市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8、敦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的,以《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需提供户口薄。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敦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敦化市户籍条件的,迁入敦化市户籍时间截止时间为年5月19日之前); 9、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长按识别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阅览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年5月29日-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珲春市龙源东街号)由大楼北门进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退伍证、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报名表、疫情防控告知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可在珲春示范区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5月19日至年5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7.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精神,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要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岗位条件设置不得体现“全日制”要求。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在设置岗位资格条件时,不得从逻辑关系上产生排斥非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现象。符合岗位条件并持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不受统招限制均可报名。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员额管理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阅览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年6月5日----年6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 龙井市人社局七楼会议室(龙井市海兰西路号龙井市原农学院道口对面)。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户口本、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明细、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党员岗位需提供入党志愿书以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用电子版填写,本人签字需手写并摁手印),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格式JPG,大小不超过kb,照片备注名为考生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报名时需提供附件4,《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用A4纸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摁手印交纸质版。 其中,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进入报名场所。 1.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根据吉林省对境外回国人员“14+7+7”隔离管控政策,如有境外回国参加报名人员未满隔离28天不得参加。超过28天人员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 2.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报名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3.报名者进入报名场所前须扫“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28天内有出入境旅居史的不得进入报名场所;显示14天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后的近七天内核酸检测证明。 4.报名者报名当天在进入报名场所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送隔离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报名者在返(来)龙井、往返报名地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6.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以我市最新更新的相关政策为准,请广大考生及时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现金),免笔试缴费标准为每人25元(现金)。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年报考龙井市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中岗位或工种填写情况等。 7.龙井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延边州户籍和龙井市户籍条件的,迁入延边州或龙井市户籍截止时间为年5月19日之前。报考限制户籍岗位需提供户口本。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8.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长按识别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19日至年5月1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5月19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年和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招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阅览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6月5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和《年和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档名称为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李明22523212),纸质版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同时提供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格式JPG,图片名称为考生身份证号码)。 其中,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免笔试缴费标准为每人25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年报考和龙市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4.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的,以《年和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户籍时间截止时间为年5月19日之前(不含5月19日)。 长按识别 年5月19日 年汪清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6号)、《关于全面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1号)精神,按照汪清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汪清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0个事业单位,提供了69个岗位,共招聘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49人,卫生系统招聘6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向上滑动阅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5月19日至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5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阅览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5月27日----年5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汪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汪清县新政务大厅三楼、长荣街道号)由大楼西门进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格式JPG)。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进入报名场所。 1.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境外回国参加报名人员未 满隔离35天不得参加。超过35天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2.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报名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3.报名者进入报名场所前须扫“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4.报名者报名当天在进入报名场所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送隔离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报名者在返(来)汪、往返报名地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现金),免笔试缴费标准为每人25元(现金)。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年报考汪清县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汪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汪清县户籍条件的,迁入汪清县户籍时间截止时间为年5月19日之前。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长按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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