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即可快速   本报讯按照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核查问责工作部署要求,近期,省政府组成核查问责工作组,对白山市江源区棚改办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10个问题进行了核查问责。年1月12日,经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政府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3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讨2人。现将核查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1、白山市江源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白山市江源区委办公室主任郁晟林、白山市江源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主任郝丽萍,作为时任白山市江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副局长,对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负直接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世泰,作为时任白山市江源区分管副区长,对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缸窑镇政府以借款名义挤占挪用吉林信翔房屋拆迁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

  姜顺作为龙潭区大口钦镇党委书记,对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于挺栋作为龙潭区缸窑镇党委书记、镇长,对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戴奎发作为龙潭区财政局监督科科长,对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隋靖作为龙潭区财政局副局长,对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局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刘忠作为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王彦广作为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局局长,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王俊龙作为辽河农垦管理区党委书记、主任,王志东作为辽河农垦管理区主管财政的副书记,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珲春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问题。

  董永利作为珲春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棚改办副主任,对珲春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珲春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应付上级检查,伪造、上报虚假拆迁材料,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5、省财政厅未建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机制、按标准发放补贴问题。

  曲道德、李少丹作为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副处长,对省财政厅未建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机制、按标准发放补贴问题负直接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周仁杰作为省财政厅分管农业处的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对省财政厅未建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机制、按标准发放补贴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责成省财政厅对未建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机制、按标准发放补贴问题作出整改,尽快落实省级财政应补助给饲养户的补贴资金差额。

  6、长春市宽城区铁南D级危房改造至今未安置回迁居民问题。

  长春市宽城区城开公司总经理张宇,作为时任长春市宽城区城开公司副总经理、宽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副主任,对D级危房改造至今未安置回迁居民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战晓光,作为时任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对D级危房改造至今未安置回迁居民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副区长所擎柱,作为时任长春市宽城区人大副主任,对D级危房改造至今未安置回迁居民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7、吉林市未按规定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范围、有套已竣工住房未分配问题。

  徐岩作为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对未按规定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范围、有套已竣工住房未分配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崔振林作为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对未按规定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范围、有套已竣工住房未分配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魏连章作为吉林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未按规定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范围、有套已竣工住房未分配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8、四平市富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平红嘴开发区未按期如约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到期贷款本息问题。

  郭殿飞作为红嘴开发区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主任,对红嘴开发区未按期如约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到期贷款本息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张铁铭作为时任四平市住建局副局长,对红嘴开发区未按期如约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到期贷款本息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延后、组织实施不力,导致奖补资金结存问题。

  崔源作为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的工作办公室主任,对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延后、组织实施不力,导致奖补资金结存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于强作为省农委副主任兼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对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延后、组织实施不力,导致奖补资金结存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0、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政府违规将保障房项目征拆资金从经费账户转入到专项账户问题。

  王春成作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政府财政所所长,对征拆资金从经费账户转入到专项账户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付志刚,作为时任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征拆资金从经费账户转入到专项账户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通报的10起问题,是典型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扛起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自觉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和新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提高效率。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提高行政效率、不等不靠、主动作为。

  三要进一步强化追究问责。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督查问责长效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敢于担当。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纪问责,对因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以致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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