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交警大队举行交通警务巡逻摩托车发放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张福增通讯员冯启彩为进一步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公安交管工作提供物质保障。近日,珲春市交警大队在局业务技术用房门前举行了10辆警用摩托车配发仪式。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及全体民警参加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大队长李继和对警用摩托车巡逻队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巡逻民警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要优先选用业务能力过关、心理素质过硬的一线民警。二是民警在巡逻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三是执勤民警要规范着装、文明用语,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四是要牢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职责使命,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流动巡逻制度,加大流动巡逻频率和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五是要加强摩托车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随后,摩托车巡逻队队员高永飞代表10名巡逻员作了承诺发言。他们表示一定不辜负局党委的期望,合理利用警用摩托车,最大化的发挥出警务车辆的作用,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有力打击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行为,强化交通巡逻防控,认真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据了解,这是我局继前期为一线执勤部门购置了8台沃尔沃特警巡逻车之后,又一次选购了10辆铃木牌警用摩托车,是局党委进一步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态度和决心,不断适应严峻的交通管理现状,加强公安装备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且此次10辆警用摩托车将由取得具有驾驶证件的优秀人员驾驶,即日将投入交通管理执勤一线,将对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升“大巡防”工作成效,大大提高街面的快速反应能力,树立交警形象,促进珲春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标志着交通管理建设工作又迈向了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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