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
为坚决落实省支队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企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日来,珲春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林业局下属16个生产运输单位持续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大队民警重点督导检查了造林生产期间各单位生产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状况、单位负责人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情况以及生产作业班前教育落实情况。期间民警着重强调了四方面要求。一是生产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是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狠抓整改措施落实。三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应急预案,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够正确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全力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督导检查确保驾驶员知法懂法守法、安全文明驾驶、严守工作纪律。此次督导检查,不仅为辖区企业单位领导及车辆驾驶人敲响了安全警钟,同时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发生、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筑牢了安全防线。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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