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再瘦身取消奥赛
5月19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15年安徽高考加分政策,其中,体育特长、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比赛加分项目等4项加分项目被取消,而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等加分项目得到了保存和完善。 4项加分项目被取消奥林匹克比赛加分包括在内 取消以下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尔后取得相干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历。考生的相干特长、突出业绩、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历。相干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比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全国决赛1、2、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历。考生的相干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取消科技类比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嘉奖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比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历。考生的相干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4.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业绩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业绩的考生(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历。对有突出业绩的考生,依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历,加分分值为5分。经教育部审定,我省体育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干标准组织测试(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地方性加分项目得以规范和完善 根据相干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存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兵士(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与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保存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白癜风原因分项目,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治疗白癜风专家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之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分值仍为5分。保存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加分范围限定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仍为5分。 以上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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