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之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第一批群众信访问题进行了下发,目前,我州正积极处理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案件。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办理要求,州委、州政府及延吉市和珲春市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相关核实、调查、整改及反馈等工作,并明确办理流程和各有关部门岗位分工及其负责人,确保交办案件处理工作畅通。为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按照督察工作的要求进行办理,州环保局党委还责成监察支队等相关处室亲自参与案件核实与督办。

12日,延吉市接到交办的第一起环境信访案件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并按职能分工交由各有关职能部门立即调查处理。延吉市环保局副局长郑东云:“8月12日晚上11点17分,我们正式接到了上面转发的信访案件,第一批第一件,按照信访办理流程,我们接件以后,第一时间转发给问题相关的责任部门,现在,这个案件也是按照信访办理流程正在按照程序办理当中,下一步,我们也是每天都按照办理流程,及时接件、及时转发、及时督促相关的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处理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材料”。

同样是在12日,在接到“珲春市春化镇五道沟村集体林被非法砍伐种植人参,林地破坏面积较大问题”信访件后,珲春市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对督察交办的案件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立说立行,抓紧整改,及时反馈。珲春市环保局局长高占松:“我们上报主要领导,并对信访案件进行第一次研判,第一时间将信访案件准确下发至珲春市林业局,13日,由张林国副市长召集林业、环保、信访、监察、两办、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领导,专题召开案件办理研判会,对案件的查处情况、改正情况、问责情况等办理结果进行跟踪”。

目前,珲春市已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信访案件全力开展查找整改,并做到处理到位、按时反馈;同时,采取严肃跟踪问责的方式,切实将百姓反映影响生活质量的环境突出问题找出来,改正到位,确保办结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延边新闻广播

FM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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