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快讯吉林省医保重要提示
吉林省医保发布温馨提示: 请于3月31日前 办理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 广大省直参保群众,您如有年度发生的非直接结算医疗费尚未报销,请于年3月31日前请尽快到省直医保经办大厅办理报销手续。一、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1.办理时间:年3月31日前(工作日)。 2.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大厅(二道区自由大路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一楼) 二、受理范围 非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三、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加盖有效印章) 4.住院病历 (二)门诊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票据没有明细需提供,并加盖有效印章) 四、其他事项 报销款项拨付至本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拨付至单位经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识别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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