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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吉林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能力指导工作方案》(吉卫医发〔〕4号),为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目标,减少人群现场聚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医院决定对疫情期间门急诊及住院就诊秩序(自4月25日起)做出如下调整:

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1.医院全面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现场挂号或预约挂号)。患者及陪护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医保卡)到院就诊。

预约-

2.门诊实行限号,错峰就诊。各专业科室限号40人/天,门诊慢病开药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

3.所有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陪护人员凭住院陪护证)医院,正确佩戴口罩,在入口预检分诊处,患者及家属出示“吉祥码”绿码,同时要接受体温检测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流行病的询问。

4.患者及家属在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的距离。就诊时一人一诊室,仅老、幼、体弱患者可安排一名陪护人员。

5.有哈尔滨、牡丹江市、其他国内中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经历的来(返)珲人员,必须出示14天的单独居家或集中隔离证明,并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出示“吉祥码”或“健康通行码”显示绿色,方可医院就诊。

6、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一律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1.未开展核酸检测前住院患者一人一病房,开展后执行60%住院率,住院患者一患一固定陪护,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及身份证(两证同时使用)医院,住院期间不允许其他人员探视;

2.实行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进行核酸、血清抗体、肺部CT及血常规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后方可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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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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