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6年珲春市人民法院选调大学生
通知:2016年珲春市人民法院选调大学生
为了进一步优化法院干部队伍结构,推进法院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年珲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选调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省法院统一组织)。 一、选调数量、范围及职位设置 选调数量:5名(以正式公告为准)。 选调范围: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年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选调职位设置:年珲春市人民法院选调职位设置为法官助理2名、审判辅助人员3名。 二、选调条件(正式规定以公告为准)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法院工作。 2.学业成绩优良,法官助理职位要求、、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性,法律类专业,具有国家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要求、、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性,法律类专业。 3.身体健康,能长期适应基层法院工作。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参加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年9月(正式规定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告为准)。 2.统一考试(笔试):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务员笔试,考试形式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确定。 3.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根据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需进行资格复审,并现场选报二、三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正式规定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告为准)。 4.统一考试(面试):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务员面试,考试形式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确定。 5.体检、考察:经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选调生人选,由省考试录用机关和省法院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考核。 6.录用分配: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经培训后按选调计划分配到法院工作,选调生试用期一年。 四、安排使用 选调大学生录用后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任相应职务。 年吉林省法院系统选调大学生工作法定发布网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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